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和聘请公司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
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董事会聘任胡浩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提名、审议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
阅胡浩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有《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胡浩先生为公司总工程
师。
二、经审查,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的需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
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请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杜百川 蒋大兴 程虹 张兆国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