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
定价标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调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及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具体详见 2013 年 4 月 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
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关于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告》);公司五届三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增加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具体详见 2013
年 8 月 2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关于增加 201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根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及结合未来至年末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情
况,2013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五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现有 7 名董事,关联董事占 2 名,因此 5
名董事参加表决(关联董事王永强先生、常俊刚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根据与关联方产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
运行,并结合未来至年末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调整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
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调整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是必要的、有利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关联方遵
循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在对该议案
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执行和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 按产品或劳 调整后
原预计 2013 年 1— 调整变
交易 务等进一步 关联人 2013 年预 调整原因
交易额 11 月发生额 动金额
类别 划分 计金额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实际用电量
电 2,163 2,035 2,300 137
农一师电力公司 超出预计量
向关 肥料、地膜、
新疆农一师供销 实际采购量
联方 农药、种子、 1,500 1,191 2,100 600
(集团)有限公司 超出预计量
购买 油料
商品 阿拉尔塔河创丰农 采购内容
籽棉 14,440 0 0 -14,440
业服务有限公司 发生变化
合 计 18,103 3,226 4,400 -13,703
本次预计调整超出量,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本次调整不
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 91063 万元
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注册地:新疆阿拉尔市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火力、水力发电;煤炭生产及销售;物业管理;热
力生产及销售;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内陆水域养殖;线路安装;电器件购销;
供热及其管道设计、维修、调试、安装;房屋租赁;蒸汽销售;炉灰、炉渣销售。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2、新疆农一师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术建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26.9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新疆阿克苏市
经营范围:农药批发,汽车运输。农副产品、化肥、日用杂品、农用薄膜、
废旧物资回收、金属材料、农用机械及配件、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润滑油、建
筑材料、吊车服务、摩托车、棉油加工机械、棉机产品、装饰装潢材料、皮棉、
微滴灌项目、棉花功能促进剂、大量元素水溶性肥料、滴管带销售;仓储;合成
复合肥料、混配复合肥料制造销售;边境小额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3、阿拉尔塔河创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军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新疆阿拉尔市
经营范围:农作物种植;农业种植科学技术咨询服务。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二)履约能力
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有序,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由双方
协商确定价格,并签订相关交易协议。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充分利用了关联方的产
业资源和集团化优势,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开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二)产品采购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客观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该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
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一)五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