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获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拨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近日从本公司控股股东中 国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称“中航集团公司”)获悉,中航集团公司收到《财政部、 国资委关于下达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2013 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的通 知》(财企[2013]385 号)。根据该通知,中航集团公司获得 2013 年中央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 10 亿元人民币,用于本公司航空网络枢纽建设项目。 经向本公司管理层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航集团公司核实,目前中航集团公司 与本公司都尚未采取将前述资金注入本公司的任何具体行动(包括签订任何协 议)。本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及时向投资者进行 披露。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饶昕瑜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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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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