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942(B股) 黄山B股(B股)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 474 号)第三十七条规定,结合财政部驻
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安徽专员办”)关于对公司 2012 年度会
计信息质量检查的要求(参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临 2013-028 号公告),公司决定就
黄山风景区门票和索道票收入的会计核算政策作出如下调整:
公司对收取的黄山风景区门票分成收入、索道票收入由原来的总额法改为净额
法,即按扣减代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和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收取的门票收入、
价格调节基金、遗产保护基金和景区开发维护费等以后的门票、索道票的收入净额
确认。同时,公司不再将上述代收款项作为营业成本。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各年度的净利润,具体财务影响情况如下:
(一)2011 年度,调减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33881.46 万元,同时调减营业成本
33691.06 万元和营业税金及附加 190.40 万元。
(二)2012 年度,调减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36488.75 万元,同时调减营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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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44.62 万元和营业税金及附加 244.13 万元。
(三)2013 年及以后,公司将采用上述调整后的收入确认政策进行核算。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会计政策变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
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处理依据充分,符合《风景名胜区条例》
的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1、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五届十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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