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查提名程序、查阅相关董事候选人简历、听取公司董事会 说明,并与相关候选人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地判断,对照有关规 范性文件精神,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执行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任免及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二、同意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 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刘雪樵 2013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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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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