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龙蟠路 9 号兴隆大厦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18,097,38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9.34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
公司董事长江劲松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5 人,独立董事沈坤荣先生、独立董事张明燕女士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
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董事会秘书王海刚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徐水炎
先生、副总裁吕俊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同意比 反对票 反对 弃权 弃权 是否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序号 例 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通过
关于改聘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1 518,097,383 100% 0 0% 0 0% 通过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居建平律师和万巍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
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