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并 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万业新鸿 意转让其持有的南京吉庆74%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议案》: 同意万业新鸿意地产有限公司以2013年8月31日为基准日,以高于 经评估净资产的价格142,580,748.8元, 向南京市秦淮区商业网点房 地产开发公司转让持有的南京吉庆房地产有限公司74%股权;同时向其 转让相关债权,本息共计159,286,610.81元。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 同时披露的临2013-022号《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南京吉庆股权及相关 债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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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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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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