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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06-01-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股权分置改革操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月2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至2006年1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23日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9:30至2006年1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12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宾馆多功能厅
   (四)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提示公告
    公司董事会在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将在指定报刊上刊载不少于两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提示公告刊载时间分别为2006年1月13日、1月19日。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1月12日。在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七)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2005年12月23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1月5日复牌,此段时间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1月4日(含本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1月4日(含本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确有特殊原因经交易所同意延期的除外。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二、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审议《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应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利润分配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故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与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合并召开,并将利润分配议案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同一日。鉴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故本次合并议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实施,即含有利润分配预案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一)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三种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对本次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三)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无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或是否赞成股权分置改革,均须无条件接受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决议。
   (四)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征集投票委托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委托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委托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5、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投票时,既在深交所交易系统上投票,又在深交所互联网上投票,以互联网上投票为准。
   (五)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权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征集投票委托事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委托,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六部分内容。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流通股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函收件人:泸天化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邮政编码:646300
    传真:0830-4122156、4123559
    3、登记时间:2006年1月13日-22日,上午9:00?1:00,下午2:00?:00。
    4、注意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斌、王斌
    联系电话:0830-4125388、4125103
    传真:0830-4122156、4123559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1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1月19、20、23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0912;投票简称均为"天化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如下表: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1.00元
    c.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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