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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购买飞机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18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购买飞机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
     本次担保数额约 8905.16 万美元,约合 5.44 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8.12 亿元
     人民币。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同意由本公司与国泰航空有限公司(国货航的另一股东)对国货航引进飞
机的融资额分别按 51%和 49%的比例提供担保。2013 年 12 月 16 日,本公司与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行”)签署《外汇资金贷款保证合
同》,本公司将为国货航偿付其与国开行于 2013 年 12 月 13 日签署的《外汇贷款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1)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2)罚息、复利、
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如有)的总额的 51%向国开行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已经本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和 2013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国货航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51%),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A 区,法定代表人樊澄。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内地、
香港和澳门地区,国际定期和不定期航空货运、邮件运输和按照货物运输的行李
运输,以及航空器维修。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国货航的资产总额为 58.51 亿元,负债总额为 48.62
亿元;2012 年度营业收入为 82.20 亿元,净亏损为 10.93 亿元。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国货航的资产总额为 83.90 亿元,负债总额为 75.59 亿元;2013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37.30 亿元,净亏损为 2.71 亿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范围及金额
    本公司就国货航偿付主合同项下(1)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2)罚息、复
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如有)的总额的 51%向国
开行提供担保,金额为 8905.16 万美元,约合 5.44 亿元人民币。
    随着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的清偿,担保的本金数额相应减少。
    2、保证的方式
    本公司在其 51%的保证份额内向国开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
    主合同的借款期限为 10 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起两年。
    四、 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国货航健康持续发展,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同意由本公司与国泰航空有限公司(国货航的另一股东)对
国货航引进飞机的预付款和购置款,分别按融资额的 51%和 49%的比例提供担
保,对飞机预付款的双方担保总额不超过 4.07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对飞机
购置款的双方担保总额不超过 14.5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对每架飞机的担保
期限与融资合同相匹配。
    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公司进行此项担保,认为:本公司董事会关于此项担
保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担保之条款为公平合
理,并且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独立股东而言亦属公平合理。
    五、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8.12 亿
元人民币,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0%,本公司没有逾期对外担保
的发生。
    六、 备查文件
    1、《外汇资金贷款保证合同》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国货航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饶昕瑜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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