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政府财政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阿克苏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乳 业”)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财务局下发的《关于拨付 2013 年度新农乳业 公司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师财预发〔2013〕370 号)文件。根据上述文件, 给予新农乳业财政补贴资金 2000 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成母牛养殖补贴和奶 制品加工补贴。目前,新农乳业已收到该项补贴资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补贴资金将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新 农乳业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18 日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政府财政补贴的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3-12-18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