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关于改聘审计机构的说明
由于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审国际”)与华寅
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寅五洲”)进行重组,重组方式为以华寅
五洲为母体吸收中审国际北京总所及部分分所的专业人员及业务,重组后华寅五洲的名称更
名为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寅五洲”)。按照重组
方案,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湖南分所整体加入中审华寅五洲。
鉴于中审国际作为公司原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执
业准则,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充分反映公司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出具的审
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配备的审计工作人员经验丰富,具备完成审计工作的能力,
能够按照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并能够在审计工作中提出提升公司运营水平的
建议。中审国际被华寅五洲吸收合并后,双方资源得以整合,优势实现互补,规模和声誉都
得到提升,合并后的中审华寅五洲符合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的要求。因此董事会同意改聘中审
华寅五洲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中审华寅五洲 2013 年度审计费用为 45 万元。
公司将于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后与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解聘,并改聘中审华寅五洲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改聘审计机构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201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其具备多年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
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聘任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并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聘任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