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8月12日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国恒”或“公
司”)与罗定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罗定政府”)、罗定市永盛资产经营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罗定永盛”)就罗定政府指派的第三方罗定永盛受让天津国恒持有
的中铁(罗定岑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罗岑”)99.85%股权事宜
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三方框架协议”)(三方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0)。三方框架协议中规
定了中铁罗岑股权转让前,须满足部分前置条件,并规定了若在约定期限内前置
条件未能完成、相关方无法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则三方框架协议自动解除。
截至本公告日,因中铁罗岑股权转让涉及方面较多,部分前置条件无法在三
方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期限内完成,三方框架协议自动解除。公司将就中铁
罗岑股权转让事宜积极与相关方商谈,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