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刊登于2013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2013年10月29日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网站上。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12月13日(周五)上午9:00
2、召开地点:山东省寿光市文圣街999号3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张云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40,037.7227万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0.18%。
其中:
1、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东出席情况:现场参会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
代表股份39,097.8万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72.17%。
2、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出席情况:现场参会H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
代表股份939.9227股,占公司H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总数的3.67%。
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聘请寿光鲁东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点票监察员。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审计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股数40,037.722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其中A股39,097.8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7.65%,H股939.922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2.35%;反对
股数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其中A股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H股0万股,
占出席会议股份0%;弃权股数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其中A股0万股,占出席
会议股份的0%,H股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0%。
表决结论:本议案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寿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郑辉、丁璐
3、结论性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寿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