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决议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正宇先生
3、会议时间:2013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时
4、会议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珠路 233 号 1 楼会议
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3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五)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第三
届董事会的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三届监
事会二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3、《关于增加总股本、变更注册地址、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本议案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事项内容详见 2013 年 12 月 12 日刊登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
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3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12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登记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珠路233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
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3年
12月24日下午16: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6、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宇、曾日辉
联系电话:(020)83903431
联系传真:(020)83903591转3431
邮 编:510670
五、其他事项
会议出席股东(委托代理人)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12 月 12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相关文件,其
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投票说明:议案 1、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请在候选人右侧相应的投票栏填写投票股数。
议案 3,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
的,视为无效。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结果
议案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何正宇 投票数: 股
何小远 投票数: 股
陈 宇 投票数: 股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陈春花 投票数: 股
郑德珵 投票数: 股
周 晶 投票数: 股
曹洲涛 投票数: 股
独立董事候选人 谢国松 投票数: 股
胡志勇 投票数: 股
议案 2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邓 顿 投票数: 股
监事候选人
刘国常 投票数: 股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增加总股本、变更注册地址、增加经
议案 3
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