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17日召开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
201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3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2013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
于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12号》文件,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于2013年9月18日领取“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
业执照,于2013年10月28日换取“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执业证书,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各类业务报告。
根据财政部、证监局、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规定,转制
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
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无须重新履行相关审批程
序。因此,公司2013年年度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