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接第一大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集团")通知,百联集团于2006年1月13日分别与上海食品集团公司、中国上海外经(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宋庆龄基金会、上海国际收藏品有限公司等76家公募法人股股东 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上述股东所持本公司公募法人股共计30,501,74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70%。 百联集团现持有本公司551,203,626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0.063%,该等股份收购完成后,百联集团将持有公司581,705,372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2.833%,上述76家单位将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14日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转让法人股的提示性公告 |
---|
公告日期:2006-01-16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