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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10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3
年 12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 2013 年 12 月 6 日以网络
方式发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
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
行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公司符合现行
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资格。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议案的各议题内容
及表决情况如下:
     1、债券发行规模
     根据公司资金需要,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
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
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
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
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以一期或分期形式在中国
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和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
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担保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将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向全体投资者发行,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
金,具体用途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发行债券的上市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核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具体的债
券发行方案。
    三、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
案》,同意提交公司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安排,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
次公司债券相关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根据
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
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数及分
期方式、债券期限、募集资金用途、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
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等与发行条
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
    4、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
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
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
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
适当的信息披露。
    5、办理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等事项。
    6、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
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8、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
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9、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作出包括但不限于如
下决议: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0、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11、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
人士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
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
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四、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
司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00 以
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公司债发行相关方案需要经过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相关部
门的核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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