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1月13日收到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徽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06]9号),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16日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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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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