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07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 2013 年 12
月 6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13 年 12 月 4 日分别以书
面文件、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亲自出席董事 9 名。公司董事长李冰先生召集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
聘请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会计
师所”)是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合并成立的新会计师事务所。原中瑞岳华的所有审计、验
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转由瑞华会计师所承办,为我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人员及业务将转入瑞华会计师所。为有利公司财务
和内控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所为公司 2013 年度
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分别为 24.5 万元和 10 万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瑞华会计师所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
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
表独立意见,同意聘任瑞华会计师所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全
体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瑞华会计师所具备上市公司审计资格,具
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能力。为保证公司财务和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瑞华会计师所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程序符合公司治理规
范要求。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此议案提请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变更惠盐高
速公路及湘潭莲城大桥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标准车辆摊销额的决
议;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