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上海森大木业有限公司 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具体内容如下: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百联集团(以下简称“百联集团”)经协商,双方同 意由本公司将所持有的森大木业 75%股权转让给百联集团。公司已聘请具 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相关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我们基于独立判 断就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同意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2、董事会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 3、我们认为,所涉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定价政策参照资产评估价值,没有 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世民、吴弘、徐志炯 2013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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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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