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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05
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为参与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并为公司主营业务提供技术和资金方面的支持,公司拟于2013年12月8日在天津市与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委托管理人宜兴杰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购协议》;同时与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人签署《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和《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人协议》。公司向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总额为4750万元人民币,出资完成后占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比例为19%。
    (二)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1日召开,就本次投资经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出资设立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宜兴杰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
    相关方签署〈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人协议〉、〈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购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出资设立宜
    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主要介绍除挂牌公司本身以外的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表:
    类型合伙人名称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主营范围 
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宜兴杰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新城路256号 
马晓光 500万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合伙人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6号(国际投资大厦) 
郝建万 
创业投资、投资咨询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 
南京市山西路128 号和泰国际大厦 29楼 
王国丰万 
产权交易及登记 
宜兴环保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501号 
张丽丽万 
创业投资 
江苏乐希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新城路256号 
周永林万 
网络软件、终端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参股的基金是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
    1.出资方式:基金所有出资人都是现金出资,资金来源
    各出资人自筹;
    2.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基金法定名称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待工商核准】 
基金性质(组织形式)合伙制(有限合伙) 
基金属性(新设立、增资) 
新设立基金注册地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新城路 256号 
基金规模(万元) 25000 
基金首期出资规模(万元)基金后续出资进度安排 
(40%/30%/30%)首期出资 40%,其余全部出资不迟于公司设立之日后 2年内缴清 
基金投资行业重点投资于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认缴出资额 60% 
基金投资阶段重点投资于初创期及中早期企业,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认缴出资额 60% 
基金投资区域 70%以上投向江苏省 
基金存续期(封闭期) 7+3年 
基金投资进度安排 
第一年:首期拟投资金额 10万人民币,占基金规模的 40%; 
第二年:拟投资金额 7500万人民币,占基金规模的 30%; 
第三年:拟投资金额 7500万人民币,占基金规模的 30%; 
基金管理公司(机构,下同) 
法定名称宜兴杰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新城路 256号 
核心团队马晓光,张晓东,崔晨 
隶属/控股方 
管理团队控股 
基金托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基金出资人、总出资金额和首期出资额(按出资额大小排列) 
编号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首期出资(万元) 
出资时间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5000 20% 2000江苏省产权交易所20%3 
宜兴环保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 20% 2000 
第一期:本合伙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完成后 30 日内一次性缴付其全部认缴出资额的 40%; 
第二期:2013 年 12 月 31日前,一次性缴付其全部认缴出资额的 30%; 
第三期:2014 年 12 月 31日前,一次性缴付其全部认缴出资额的 30%;江苏乐希科技有限公司
    19.8
    %第一期:本合伙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完成后 30 日内一次性缴付其全部认缴出资额的 40%; 
第二期:2013 年 12 月 31日前,一次性缴付其全部认缴出资额的 30%; 
第三期:2014 年 12 月 31日前,一次性缴付其全部认缴出资额的 30%;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4750 19% 1900 
第一期:本合伙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完成后 30 日内一次性缴付其全部认缴出资额的 40%; 
第二期:2013 年 12 月 31日前,一次性缴付其全部认缴出资额的 30%; 
第三期:2014 年 12 月 31日前,一次性缴付其全部认缴出资额的 30%;宜兴杰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 1.2% 120 
    第一期:本合伙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完成后 15 日内一次性缴付其全部认缴出资额的 40%; 
第二期:2013 年 12 月 31日前,一次性缴付其全部认缴出资额的 30%; 
第三期:2014 年 12 月 31日前,一次性缴付其全部认缴出资额的 30%; 
合计  25000 100% 10基金管理费与业绩奖励 
管理费用:
    A)在基金投资期和投资延长期内,年管理费为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2%; 
B)在基金回收期内,年管理费为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1.5%; 
    C)在基金回收延长期内,年管理费为未收回投资额的 1%。
    业绩奖励:
    基金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原则为“先回本后分利”,基金经营期间获得的每一笔可分配资金应首先让所有合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回收其实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全部回收后如有余额,则按 20%和 80%的比例在基金管理人和全体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全体合伙人所获得的 80%的收益按其相对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其他重要情况无;
    (二)如果涉及投资具体项目 
    目前不涉及投资具体项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对现有公司增资。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收购股权。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实施适当投资,以优化资源配置的投资策略。公司拟投资入股的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具有经验丰富的专业化风险投资团队,将重点投资于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可以和公司优势互补,实现公司的快速发展。
    公司入股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主要面临有限合伙企业自身管理运营存在的风险,投资决策过程中人为因素干扰过大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董事会决议 
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5日 
备注:本格式模板所称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含对控股子公司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证券衍生品投资等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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