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关于改聘审计机构的情况
2013年5月10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现因工作需要,公司拟改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 2013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业务由该所江苏分所实施。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1 月,拥有财政部、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业务
审计资格和评估资格、国家国资委中央企业审计资格,业务涉及审计、内部控制、
税务、资产评估、工程咨询等多个专业领域,服务对象涵盖上市公司、金融机构、
国有大型企业、民营企业等。
经独立董事认可,《关于改聘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可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同意改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2013 年 12月 3日,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将此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独立董事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进行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开展所需的、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
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的改聘事宜不会影响公司的审计
质量,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