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获得专项补贴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工师发改函[2013]37 号文件精神,新疆北新路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获得项目专项补贴资金 300 万元。 目前,上述300万元款项已到账。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将这部分资金计入递延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 准。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工师发改函[2013]37 号文件。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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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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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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