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光股份 股票代码:600475 编号:临 2013-025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股份”或“公司”)2013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为公司 2013 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
2013 年 12 月 3 日,公司收到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函,该函的
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12 号》文件,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于 2013 年 9 月 18 日领取“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
照,于 2013 年 10 月 28 日换取“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执业证书。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 号)规定,转制后的特殊
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合同,
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和中央企业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
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将于
2014 年 1 月 1 日起启用“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各类业
务报告,注册地址不变。
因此,华光股份 2013 年度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