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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04
证券简称:*ST 国通            证券代码:600444         公告编号:2013-040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审理终结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涉案的案由: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3
年 7 月收到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应诉通知书、举
证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等文件(案号:[2013]合高民二初第 00650 号),
通知公司已受理了原告姜浩诉本公司的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上述诉讼事项的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3 年 7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 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 2013-027 号)。
       二、 一审判决情况
    原告姜浩诉本公司的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于 2013 年 8 月 2 日公开开庭
进行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作出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对原告的诉请依法不予支持。2013 年 9 月 12 日公司收到安
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13]合高民二初
第 00650 号),判决驳回原告姜浩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200 元,减半收取为
100 元,由原告姜浩承担。详见公司 2013 年 9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3-032 号)。
       三、上诉情况
       2013 年 10 月 8 日,公司收到上诉人(原审原告)姜浩向法院提交的上诉
书。
    (一)上诉人(原审原告):姜浩,男,出生于 1965 年 11 月 13 日,民族:汉,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里北 1 号楼 4 门 402 号
    (二)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上诉请求:
     1、撤销(2013) 合高新民二初字第 00650 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支
持上诉人原审诉讼请求;
     2、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详见公司 2013 年 10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3-033)。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进展及判决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合民二终字第 00775
号,上诉人姜浩(原审原告)诉本公司的公司决议撤销一案,因不服一审判决向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于 2013 年 11 月 12 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现案件已审理终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200 元,由姜浩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五、公司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无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案的相关进展及后续事宜,及时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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