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合资公司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此发表异议声明的除外)保证信息披露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 日收到《商务部关于正式同意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 装箱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新设合并设立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文 件。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与厦门港务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 司、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世界(厦门)港口投资有限公司于厦门 市以“新设合并及同步出资”的方式成立合资公司的事宜(以下简称“成立合资 公司事宜”),已获商务部对合资公司设立的正式批复。 截至目前,上述成立合资公司事宜已取得商务部对合资公司设立的正式批 复、商务部反垄断局的批准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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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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