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于 2013 年 11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董事 11 名,实参与董事 11 名,
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和《银
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短期融资券是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
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短期融资券具有成本
较低、手续简便、筹资灵活等优点。随着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降低
公司整体财务成本,充分利用银行间市场融资工具,董事会同意在银
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分期发行)的短期融资
券。主要条款如下: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发行期限:365天
债券利率:根据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并与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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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须以获得中国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为前提。
资金用途:偿还银行债务
发行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担保方式:无担保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
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
资金用途等以及短期融资券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
承销协议、各类公告等;
(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以及采取其它一切必要的行动。
(4)在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前,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本次短期
融资券的发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
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因中期票据利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优惠利率,并具有发行机制灵
活、信息透明、发行成本和发行风险低的优点。随着公司业务发展需
要,为降低公司整体财务成本、调整公司负债结构,充分利用银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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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融资工具,董事会同意发行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主
要条款如下: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
发行期限:5年
债券利率:根据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并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后确
定,并须以获得中国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为前提
募集资金用途:偿还银行债务
发行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担保方式:无担保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
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
资金用途等以及中期票据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
承销协议、各类公告等;
(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以及采取其他一切必要的行动;
(4)在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前,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本次中期
票据的发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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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
网公司同日公告 2013-070)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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