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开展情况
(一)重大资产重组主要历程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视传媒”或“公司”)因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于2013年5月30日起停牌。2013年8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
案》及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其他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九华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及滕站等24名自然人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金英
马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英马”)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10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总金额的25%。公司股票于2013年9月2日复牌。
公司2013年10月19日发布公告,拟召开董事会讨论重大资产重组终止事项,
公司股票自2013年10月21日起连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进行了
沟通和协商,与交易对手方就前期无法达成一致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协商。
2013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终止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协商并达成一致,公司
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的协议》。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筹划重组停牌期间及重组预案发布后,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聘请独立财
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
评估等工作,并且针对重组方案的细节进行深入审慎的研究论证,就《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中部分重要事项与交易对方进行充分
沟通和最后协商。同时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期间定期发
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公司因拟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终止事项于 10 月 21 日起连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进行了沟通和协商,与交易对手方就前期无法达
成一致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协商。综合考虑到近期行业市场的变化以及本次交易的
各种风险因素,本公司提出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议情况及具体过程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董事周利明先生委托董事陆海亮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
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刘守豹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刘素英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
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部分监事及公司
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二)具体过程
2013年10月18日收市后,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递交了公司
股票停牌的申请,公司股票自2013年10月21日开始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进行了沟通和协商,与交易对手方就前期无
法达成一致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协商。综合考虑到近期行业市场的变化以及本次交
易的各种风险因素,本公司提出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3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终止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关
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协议》。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事项是否构成预案中已列明的违约事项
由于交易各方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尚未
生效,且根据《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相关条款,经
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签署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
架协议>的协议》,因此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各方均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
任。
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组终止不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和后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将在本
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公司承诺在投
资者说明会结果公告刊登后的 3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不排除
通过借助中央电视台相关资源的方式继续做大做强影视业务的可能。
公司将于 12 月 6 日(星期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公司股票于 12 月 9 日(星
期一)复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