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全额认配可配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22 日收到 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及其全资子公司厦门国 贸控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开发”)出具的承诺函,国贸控股及国 贸开发承诺将以现金全额认配公司二 0 一三年度配股方案中依其持股比例可配 售之股份。 待公司二 0 一三年度配股方案获公司二 0 一三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上述认配承诺方可履行。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报备文件 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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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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