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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11-21
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1日上午9:30,在天津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虚拟园C座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通讯方式通知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国锋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的审议讨论,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内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
    议案》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经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主办券商推荐天津滨海高新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出资设立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的议案》 
为了参与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公司拟向“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进行投资。
    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具体情况: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财政部的联合批文(发改高技【2013】1706号),批准宜兴杰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宜兴市发起成立2013年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基金性质为有限合伙;基金规模为2.5亿元人民币;存续期为7年;主要投资于节能环
    保产业及其与新能源、新材料、高技术服务业等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相交叉的领域。宜兴杰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公司本次拟向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总额为4,750万元人民币,出资完成后占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比例为19%,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具体出资的期限和方式如下:
    首期:以现金方式出资1900万元人民币,在2013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出资; 
第二期:以现金方式出资1425万元人民币,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出资。
    第三期:以现金方式出资1425万元人民币,在2014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出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宜兴杰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相关方签署〈宜
    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人协议〉、〈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起设立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方案,公司将与宜兴杰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及相关方共同签署《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等协议文本,对发起设立合伙企业的相关具体事项予以明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出资设立宜兴节能环保创
    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规范完成本次参与出资设立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手续,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谈判、方案论证、协议签署及履行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 2013年 12月 7日召集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四项议案:
    1.《关于公司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2.《关于参与出资设立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宜兴杰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相关方签署〈宜兴节能环保创
    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人协议〉、〈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购协议〉的议案》;
    4.《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出资设立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一)会议时间:2013年12月7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天津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虚拟园C座5楼
    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五)参会人员:
    1.截至2013年12月6日股份转让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2.《关于参与出资设立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宜兴杰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相关方签署〈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人协议〉、〈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购协议〉的议案》; 
4.《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出资设立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相关事宜的议案》。
    (七)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3年12月6日 
上午:8:30至12:00    下午:13:00至17:00 
2.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八)会务联系:
    联系人:郝蕾 
地址:天津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虚拟园C座5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00384 
电话:022-58889219
    (九)其它:
    1.会议材料备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3.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下格式(附件)自制均有效。
    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 11月 21日 
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出席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列明事项、议案、决议等代为行使表决,并有权代表我个人签署会议决议及有关文件。委托人对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序号表决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1 《关于公司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2 《关于参与出资设立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宜兴杰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相关方签署〈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人协议〉、〈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出资设立宜兴节能环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相关事宜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自行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注: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处签字。
    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同志,在我单位任职,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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