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会议于 2013 年 11 月 21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会议召开前十天以通讯方式发出。会
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董事八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于
淑珉、周厚健、肖建林、林澜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提前获悉本议案,同意本议案的内容,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同时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
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本议
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简称“关联方”)预计 2014 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7
亿元,并签署相关协议。
类别 内容 预测金额(万元)
模具、机壳、遥控器等塑料件及其原材料等 10,682
采购
白电、小家电等家电产品等
机壳、遥控器等塑料件及其原材料、显示器件等 4,997
销售
黑电、多媒体等家电产品等
提供 房租、物业等后勤服务、仓储服务等
劳务 技术服务等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业国
注册资本:1,354,054,750 元
主营业务:开发、制造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产品内、外销售和提供售后服务,
运输自营产品。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 8 号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3年9月30日,关联方的总资产1,246,514.34万元、净资产268,873.55
万元;2013年1-9月,营业收入1,966,994.71万元、净利润117,821.47万元(上述
数据未经审计,来源于关联方2013年三季报)。
结合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以及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经
合理判断关联方具备支付能力、履约能力等,可以履行当期发生的货物、服务及款
项等义务。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协议方
甲方: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 有效期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或本协议获甲方之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以
较后者为准)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 交易原则
1、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有权就合作业务进行具体协商,确定对方是否成为己方
的相关业务合作商。本协议的签署并不能够使对方在本协议期间成为己方唯一的业
务合作商,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自主选择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作为在本
协议所涉及交易的交易方。
2、 本协议是双方就相关交易达成的框架性协议,双方按照协商确定的交易原
则另行签署具体的合作业务合同。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可以授权其子公司具体履行
本协议,并由双方子公司之间另行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上述具体业务合同应服从
本协议,如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为准。
四、 定价政策
(一) 采购模具的价格是按照公开招标比价方式确定的市场化价格,由协议方
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确定。
(二) 购销机壳、遥控器等塑品及其原料,购销白电、小家电、黑电及多媒体
等家电产品的价格,是参考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根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经商
业磋商由协议方签订具体业务合同确定。
(三) 房租、物业等后勤服务,仓储服务和技术服务的价格,是以行业同类服
务市场价为基础,根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协议方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确定。
本协议约定之交易的付款方式,按照协议方签署的具体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方式
结算。
五、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 采购模具业务,关联方的子公司作为专业的模具公司,具有非常优势
的资源和丰富的经验,通过招标比价可以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
(二) 购销塑品等业务,一方面可以扩大公司及子公司的销售规模,增加销
售收入;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地理和专业优势,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
需求及相关业务的开展。
(三) 购销家电产品,可以扩大公司及子公司的销售规模,增加销售收入;
并进一步推广产品品牌,提升产品品牌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
(四) 提供服务等业务,可以充分发挥公司及子公司的地理和专业优势,提
高资源利用率,增加收入。
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充分利用关
联方的优势资源,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六、 附件目录
(一) 董事会决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