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受让人确认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参与鹰潭市供水有限公司22%股权公开转让 (拍卖)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参与鹰潭市供水有限公司22%股权的 公开转让(拍卖)。 2013年11月20日,公司参与了鹰潭市供水有限公司22%股权的公开转让(拍 卖),并取得了转让方、受让方及其代理机构、鉴证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鹰潭 办事处共同签署的受让人确认书。本受让确认书的有关事项如下:公司为鹰潭市 供水有限公司22%股权的受让人,确定的受让价格为人民币4395万元,公司按照 该项目挂牌时披露的信息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与转让方鹰潭市供水公司签订《江西省产权交易合 同》,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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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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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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