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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11-20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9 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以下简称“国家统计局”)
共同签署《大数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一、框架协议介绍
    国家统计局作为全国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主管部门,公司
作为创造、分享和利用大数据方面具有优势的公司,各方基于“优势
互补,互利双赢,数据导向,逐步递进”的原则,积极合作,相互支
持,在大数据的开发、利用等方面建立长期、紧密、务实的战略合作
关系,推动大数据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此次合作的内容为:1、共同研究探讨建立大数据应用的统计标
准,包括指标定义、口径、范围、分类、计算方法、代码等;
    2、共同研究确定利用企业数据完善、补充政府统计数据的内容、
形式及实施步骤,包括数据采集、处理、分析、挖掘、发布等;
    3、各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方面的合作。
    国家统计局将授予公司为“国家统计局大数据合作平台企业
(2013 年-2015 年)。”合作期限为三年。
    二、风险提示
    本框架协议代表双方合作的意向,尚无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方案。
本框架协议签署后,将成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工作组,负责日常的沟通
协调以及组织、细化落实战略合作内容、制定年度计划、跟踪执行情
况、评估合作效果、召开工作会议等工作。
    三、框架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1、本框架协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2、由于目前尚无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方案,公司尚无法预测此次
合作对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本公司将密切关
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11 月 2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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