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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融资租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11-19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交易内容: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内蒙宜化”)作为共同承租人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信达租赁”)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6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信达租赁与内蒙宜化及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
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
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湖北宜化关于融资租赁的议
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同日2013-066号公告)
    内蒙宜化将自有氯碱化工生产设备(即租赁标的物)出售给信达
租赁,信达租赁再出租给内蒙宜化使用,内蒙宜化按期向信达租赁支
付租金。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6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5年,租赁利率
为浮动利率即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012年7月6日调整)上浮
5%。租赁保证金为6600万元,租赁手续费为3810万元。本次融资5年所
支付的利息合计约为9966万元。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金叶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2层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吸收股东规定期限以上的定期存款;
接受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
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信达租赁与内蒙宜化及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
交易。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一)名称:内蒙宜化自有氯碱化工生产设备
    (二)类别:固定资产
    (三)权属:租赁期租赁物权属属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
赁期限届满,在内蒙宜化清偿完毕本合同项下应付给信达租赁的全部
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前提下,内蒙宜化向信达租赁支付留购价款后
按“现时现状”留购租赁物,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四)所在地: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期限:5年
    (二)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三)租赁标的物:氯碱化工生产设备
   (四)租赁利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012年7月6日调整)
   上浮5%(五)租赁保证金:保证金6600万元
   (六)租赁手续费3810万元
   (七)租金及支付方式:按季支付租金,期初等额付款,每年还租
   次数为4次,5年共20次
    (八)租赁设备所属权:租赁期限届满,在公司及内蒙宜化清偿
完毕本合同项下应付给信达租赁的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前提
下,内蒙宜化向信达租赁支付留购价款后按“现时现状”留购租赁物,
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九)留购价款:1元;
    五、履约能力分析
    经测算,每季度支付租金不超过3498.3万元,内蒙宜化的经营正
常,有能力支付每期租金。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内蒙宜化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内蒙宜化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
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内蒙宜化竞争力。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二)《融资租赁合同》及附件。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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