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中瑞岳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岳华”)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现鉴于中瑞岳华已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富浩华”)合并,并设立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所”),原中瑞岳华的全部员工及业务
转移到瑞华所,并以瑞华所为主体为客户提供服务,因此公司拟变更
瑞华所为本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
经审查,瑞华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其合并前身中
瑞岳华与国富浩华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3 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
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考虑到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相关的专业人士已
转入瑞华所,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
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经公司认真考虑,拟变更瑞华所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
公司独立董事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聘请的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由中瑞岳华变更为瑞华所,同意
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
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审计机构事项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