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 1,2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元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
连东高”)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需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
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大连东高提供人民币 1,200 万元流动资金
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大连市金州区光明街道国防路 160 号
法定代表人:何玉轩
经营范围:新型化学管材生产(限分公司经营)、销售;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管材安装;建筑材料、几点产品(不含汽车)、化工商品(不
含危险品)销售。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
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92.5%股权。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大连东高总资产为 76,984,376.73 元,净
资产为-26,607,961.48 元,营业收入为 17,191,375.87 元,净利润为
-6,496,694.40 元。
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大连东高总资产为 92,346,216.11 元,净资
产 为 -32,873,090.13 元 , 营 业 收 入 为 9,307,198.79 元 , 净 利 润 为
-15,984,649.27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 担 保 方 式 : 保 证 金 质 押
2 . 担 保 类 型 : 借 贷
3 . 担 保 期 限 : 以 公 司 签 订 的 正 式 担 保 合 同 为 准
4.担保金额:不超过 1,200 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东高经营活动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子公司大
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为其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
意大连东高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人民币
12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一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
利率执行;公司为大连东高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大连
东高为公司持股 92.5%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
司。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担
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为大连东高提供贷款担保,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