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
准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 1271
号),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实施完毕。
根据发行情况,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相应发生如下变化:
定向增发前 本次增加 定向增发后
注册资本(元) 1,213,200,000 102,678,571 1,315,878,571
总 股 本(股) 1,213,200,000 102,678,571 1,315,878,571
根据发行情况,股东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发生如下变化:
单位:股
股东名称 定向增发前 持股比例 本次增加 定向增发后 持股比例
黑龙江省高速
596,803,607 49.19% 102,678,571 699,482,178 53.16%
公路集团公司
招商局华建公路
217,396,393 17.92% 0 217,396,393 16.52%
投资有限公司
社会公众股股东 399,000,000 32.89% 0 399,000,000 30.32%
合 计 1,213,200,000 100% 102,678,571 1,315,878,571 100%
根据上述事项变化,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具体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之本为人民币 121,32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之本为人民币 1,315,878,571
元。
第十八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第十八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
121,320 万股,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数及占公司股 为 1,315,878,571 股,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数及占
本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一)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持有 (一)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持有
59,68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9.19%; 699,482,17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3.16%;
(二)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二)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21,74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7.92%; 217,396,39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6.52%;
(三)社会流通股股东持有 39,900 万股, (三)社会流通股股东持有 399,0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2.89%。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0.32%。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1,320 万股,全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15,878,571 股,
部为普通股。 全部为普通股。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