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媒体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公司董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通过现场发布会 暨投资者见面会、网上路演、走访投资者、热线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地协商与沟通。根据协商与沟通的结果,非流通股股东提议拟对公司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部分内容作调整,公司原定计划最晚于2006年1月4日(含本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并计划公司股票最晚于2006年1月5日(含本日)复牌。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最终确定尚需履行有关报批程序,故本公司不能按原定计划披露方案沟通协商情 况和结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第十条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股票继续停牌。 本公司将在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尽快披露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3日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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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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