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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11-09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3-030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2013 年度拟为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提供 4 亿元融资租赁和 3 亿元短期资金贷款提
供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担保
此次担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担保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资产状况无任何不良影响,对提高子公司完成项目建设、
尽快形成生产能力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宁夏捷
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捷美公司”),为保证生产经营发展和提高
融资效率,2013 年向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期限为 5 年的融资租
赁款:人民币肆亿元,同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申请额
度为人民币叁亿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 1 年。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宁
夏捷美公司需要本公司为其融资租赁和短期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经协商,本公司
拟为宁夏捷美公司提供总额柒亿元的融资租赁和短期资金贷款担保。
      2、2013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对控股子公司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银行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 5 名董事成员,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次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本次担保总额柒亿元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 的标
准,因此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9 月 24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
126,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有华;公司注册地址为宁夏银川市东宁能
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 B 区;主营范围:合成氨、尿素、甲醇、煤化工及后续产
品的生产和销售(筹建)。本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宁夏捷美公司股权分别为 68.25%、31.75%。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宁夏
捷美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376,258 万元,负债总额 250,142 万元,资产负债率
66.48%。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鉴于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28 日发出召开董事会会
议的通知,2013 年 11 月 7 日召开了董事会会议,我们认为: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和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通过对此次决策
和披露信息的审议,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是为了公司的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会议审议程序合法事项有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1 月 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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