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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11-0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3 年 11 月 12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607,32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1%;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计 1 位。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的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银行”)分别于 2009 年
6 月 12 日和 2009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09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
安寿险”)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10 年 6 月 11 日,本次发行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0 年 6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
证监许可[2010]862 号《关于核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79,580,000 股新股。
   2010 年 6 月 28 日,平安寿险将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6,931,130,800 元划入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
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银行账户,按发行价格每股 18.26 元/股,认购公司本次
发行的全部股份,共计 379,580,000 股。
   经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3 年 6 月实施了 2012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5,123,350,4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6 股,派 1.7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前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
平安寿险的持股数量由 379,580,000 股增加至 607,328,000 股。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平安寿险认购的本次发行
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但是,在法律许可及相关监管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在平安寿险与其关联方
(包括平安寿险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平安寿险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此限。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承诺   承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事项     人
                    平安寿险就认购本行发行的
               379,580,000股新股承诺:自上述认购
               的股份上市之日(2010年9月17日)
               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认购股份,
    中国
               但是,在法律许可及相关监管部门同
 关于   平安
               意的前提下,在平安寿险与其关联方
 股份   人寿
               (包括平安寿险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2010 年 9
 锁定   保险                                                     三年     履行完毕
               制人以及与平安寿险同一实际控制       月 17 日
 的承   股份
               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
 诺     有限
               受此限。平安寿险如有违反上述承诺
    公司
               的卖出交易,将授权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卖出
               本次认购股份的所得资金划入公司
               账户归公司全体股东所有。
   截至目前,平安寿险已履行其承诺,其未在承诺期间内上市交易或转让所持
公司股份。
   三、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
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3 年 11 月 12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607,32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1%;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计 1 位。
               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流     本次可上
                 限售股份                     本次可上市    通股数占     市流通股       冻结的股
          序                持有限售股
                 持有人名                     流通股数      公司可流     数占公司       份数量
          号                份数(股)
                     称                         (股)      通股的比     总股本的       (股)
                                                            例(%)      比例(%)
          1      平安寿险   607,328,000       607,328,000    10.89            7.41
               五、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类别                                 占总股本     本次变动数                            占总股本
                                股数                                                 股数
                                                 比例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228,786,790          39.39    -607,328,000       2,621,458,790          31.98
1、国家持股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3,228,786,790          39.39    -607,328,000       2,621,458,790          31.98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
                            3,228,757,008          39.39    -607,328,000       2,621,429,008          31.98
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29,782            0.00                  -            29,782          0.00
4、外资持股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968,573,875          60.61     607,328,000       5,575,901,875          68.02
1、人民币普通股             4,968,573,875          60.61     607,328,000       5,575,901,875          68.02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4、其他                                   -             -                                   -                -
三、股份总数                8,197,360,665         100.00     607,328,000       8,197,360,665         1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发行的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
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平安银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相关股份持有人遵守了相关规定和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七、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意图
   平安寿险暂无计划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竞价交易系统出售 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的情况。
   八、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
   平安寿险作为公司股东在此承诺:如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
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
5%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九、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1 月 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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