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债券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23日召开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拟发行总 规模不超过 4.4亿元(含4.4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3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了新疆百花 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 券的申请获得无条件通过。 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批复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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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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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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