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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10 月 25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3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本部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彭
瑞涛女士主持,应参会董事九人,实参会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参与竞买土地运作城
市综合体项目的议案》
经福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福安市坂中乡、湖口片区编号为 2013-47 地
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详见同日公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参与上述地块的竞买,并授
权公司管理层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的额度内决定并全权处理购买土地的相关事宜;若本次竞买成
功,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注册资本不超过该项目土地购买款金额范围内成立项目公司负责运作上述城市
综合体项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3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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