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 年 10 月 31 日,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安市东百置业有限公
司以 90,700 万元竞得福建省福安市 2013-47 地块(下称:“目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详细
情况公告如下:
一、目标地块的基本情况
用地面积 出 让年
编 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公顷) 限(年)
城 镇 住
城 镇 住 城镇住宅 6.965 3.0-3.5 ≤28% ≥25% 宅 70 年,
福安市坂 宅、住宿 住 宿 餐
2013-47 中乡、湖口 餐饮、批 饮、批发
片区 发零售、 商业、办 零售、商
商务金融 公、旅馆 5.2841 1.8-2.0 ≤60% 8-10% 务 金 融
用地 40 年
上述目标地块的竞买成交总价款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后续事项
公司将根据福建省福安市国土资源局成交确认书的有关约定,安排与福安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目标地块
的相关出让合同。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宜的进展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进
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10 月 31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