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12月26日签发的《关于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2005]939号),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30日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方案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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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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