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代码:110012 转债简称:海运转债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10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议于 2013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在保证公司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
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审议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受托管理“新华盛海”轮的议案》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浙江浙能通利航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能通利”)拟与本公司就浙能通利所属船舶“新华盛
海”轮托管关联交易事项签订《船舶委托管理合同》。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与浙能通利签署《船舶委托管理合同》,
并办理相关事项。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托管理“新华盛海”轮的关联交易公告》(临
2013-038)。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褚敏先生、管雄文先生、董军先生、蒋海良
先生和周海承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董事 6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第二项议案的关联交易事项作事前认
可并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意
将<关于受托管理“新华盛海”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
意见》和《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受托管理“新华
盛海”轮的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报备文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