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23日以电子
邮件、传真、当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
知,会议于2013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
人, 其中独立董事王忠明、李廷杰、唐广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童保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
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杭州国德科技有限公司增资获得其51%
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70万元向杭州国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德科
技 ”)增资,增资完成后国德科技注册资本由13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公司持有
国德科技的出资比例为51%,国德科技将更名为“杭州三川国德物联网科技有限
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公司控股国德科技,旨在迅速搭建智慧
水务管理系统研发平台,提升公司智能水表、智能热量表物联网技术实力和相关
控制软件开发水平,为公司产品向智能化、信息化方向转变提供技术支持;与此
同时,加快为终端客户提供信息化一体解决方案的步伐,推动公司超声波全电子
水表的市场应用,从而促进公司战略转型和业绩增长。
就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
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参与鹰潭市供水有限公司22%股权公开转
让(拍卖)的议案》
为积极实施智慧水务+环保水工的发展战略,推动公司产品在供水企业的应
用,并获取良好的投资收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参与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
牌转让(拍卖)的鹰潭市供水有限公司22%的股权。上述产权转让项目挂牌起始
价为4395万元,挂牌期满日期为2013年11月15日,意向受让人须交纳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贰仟万元(¥2000 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最终交易价(含交易
费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范围内参与上述产权的公开转让(拍卖),并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
就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
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