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 10月 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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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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