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10 月 18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3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本部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彭瑞
涛女士主持,应参会董事九人,实参会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
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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