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3 年 10 月 28 日,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公司
股东许金和先生的通知,许金和先生将其已办理质押登记的本公司股份 20,828,587
股解除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 3.28%(该质押业务办理登记时股份数为 16,021,990
股,2013 年 7 月公司实施每 10 股转增 3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相应质押股份
数变为 20,828,587 股)。【该股权质押登记详细情况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刊登的 2013-30 号公告:《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许金和先生上述证券解除质押业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许金和先生现持有本公司 115,316,24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8.15%;截至本
公告日,许金和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中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 93,600,000 股, 占公
司总股本 14.73%。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