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5年12月27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同意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商资批[2005]3194号),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涉及的股权转让事项已获商务部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2月28日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商务部批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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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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